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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周记7(实习律师李国龙)

发布日期:2020-07-20 发布人: 李国龙 浏览次数:1691
2020年7月13日 星期一
上午:和李斌辉律师去南湖派出法庭拿法院出具的调查令。
下午:和李斌辉律师去楼区法院询问案件进程,
晚上:在湖南省碧灏律师事务所参加半年度会例
2020年7月14日 星期二
上午:和一个案件的当事人进行沟通,并作起诉状
下午:和李斌辉律师前往云溪区拿法律顾问合同
2020年7月15日 星期三
上午:作一个案件的证据目录
下午:和李斌辉律师去一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
2020年7月16日 星期四
上午:制作证据目录,前往康王派出法庭开庭
下午:查询案件的相关法条的适用
2020年7月16日 星期五
上午:前往案件知情者进行调查取证。
下午:对调查取证的录音进行书面记录,并刻在光盘上。
总结:第一次去调查取证怀着激动的心情过去了,但是对方却给我们浇了一盆冷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公民有义务对人民法院调查事项进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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