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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周记42(实习律师胡琼)

发布日期:2021-04-16 发布人: 胡琼 浏览次数:2072
实习周记(4.12)
分公司能否作为民事案件被告,分公司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公司法》第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民事诉讼法》第48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3、《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2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4、《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3条: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5、《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
综上,分支机构经过依法登记,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从事与其法律地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但其毕竟不具有法人资格,责任能力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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