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周记22(实习律师易新星)
发布日期:2020-11-03
发布人: 易新星
浏览次数:2121
实习周记:这一周学习了网上立案的事情。要注重移动微法院的使用,特别是随着科技的发展,网上立案等线上诉讼程序以后会越来越普及。先是在法院官网找到了立案庭的电话,询问相关注意事项。虽然第一次的材料没有审查通过,审查理由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但是本案有一个待争议的焦点就是,已经竣工完毕并出具验收结算单的工程款在协商出具协议书后是否可以转变成欠款纠纷而非工程款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我的理解就是我方认为是民间借贷关系,对方答辩说是建筑工程关系,但是我们根据第二款拿出调解、和解或清算达成的协议可以认定为民间借贷关系。但是在岳阳,实践操作上仍存在一定阻碍。
因立案地在广西桂林,最后在师傅的沟通下法官同意我们邮寄材料过去,但是预知后事如何,且看法官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