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如果要我对上周做一个总结,我总结为两个字“忙碌”,起诉状,代理词,辩护词,诉前保全申请书,反诉状,等等各种文书堆积如山,事情一多起来,就只想图快,想快速完成,因为还有别的事情要做,但是显然图快的后果就是漏洞百出,再将所有文书发给自己的指导律师后,受到了批评;在看完指导律师更正的地方后,自己甚是羞愧,又是错别字,语句不通顺的老毛病,原因已无必要再说,但自己一定要下定好决心,再制作完文书后,一定一定要打印出来,自己阅读一番,进行更正,避免再出现此类问题。
另外本周让我感到十分有成就的事情便是去临湘县法院开展上诉人的法律援助二审辩护工作,此案因为是累犯,必须加重处罚,且在缓刑考验期间内犯新罪,数罪并罚6年8个月,一开始我本想做无罪辩护,但在会见当事人后,我的指导律师却对上诉人说,我们只能做认罪认罚,罪轻辩护,会见完后,我与指导律师向其表明需要退赔的意见,问了上诉人的意见后,上诉人表示同意退赔,一开始我不是特别理解,因为我认为此案只能做无罪辩护,做认罪认罚可减少的空间太少了。但指导律师在与上诉人父母沟通之后,决定最后还是做的最轻辩护,再看完指导律师在我基础上完成的辩护词,明白了指导律师的意图,终于,本周我去开了自己律师生涯中第一个刑事庭审,在法庭上我学会了很多,发现全场的导向,都是真心实意的悔罪,认罚。上诉人愿意退赔,公诉人也最终表示,希望上诉人能在狱中好好服役,出社会后能踏实工作,孝敬父母,上诉人也表达其悔罪的决心,二审法官也表示会认真考虑其退赔、悔罪因素,最终庭审朝着好的方向结束,从审判庭出来后,越发觉得自己的经验还是太少,在今后的学习中,自己得多看,多问。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